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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联工作职责



一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工作要求,制定妇联工作计划,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工作。

二、配合校党委、宣传部、校工会、校团委等有关部门,做好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在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中开展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、”教育及“爱国主义,集体主义”教育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
三、配合上级妇联积极开展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做好妇女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及“书香家庭”“最美家庭”的推荐、评比和表彰工作。

四、发挥妇联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作用,维护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为女教职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
五、加强妇联自身建设,做好妇联干部培训等工作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党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女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,起好桥梁、纽带作用,团结和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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